市民政局: 负责老工委办公室日常事务及老工委领导交办工作,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主管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社区为老服务、城乡贫困老年人的救助,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等工作。 联系人:吴幼敏、柳百炎、王振华 电话:63233741 63239010 传真:63237980 地址:江西中路215号169室 邮编:200002
市委组织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和完善干部离退休制度;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尊老敬老道德风尚,并将此列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负责本市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党的基层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检查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负责退休局级干部的管理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联系人:周 缙 电话:64370557 (传真) 地址:高安路19号 邮编:200031
市委宣传部: 组织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引导各新闻单位宣传老龄工作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尊老敬老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增强敬老养老和老龄意识。 联系人:帅良余 电话:64370070-266 地址:高安路19号 邮编:200031
市文明办: 大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倡导尊老敬老社会风尚;积极推动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以及五好家庭等活动,为广大老年人营造安详和谐的生活环境;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积极开展志愿为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各种生活便利。 联系人:帅良余 电话:64370070-266 地址:高安路19号 邮编:200031
市委老干部局: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干部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和完善本市离休干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督促检查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宏观指导全市老干部机构的工作;引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联系人:宋大寅 电话:64313177 64370610(传真) 地址:岳阳路145号 邮编:200031
市计委: 协调本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的编制工作;协调落实老年设施建设等有关工作。 联系人:姜雅芬 电话:63119489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1114室 邮编:200003
市教委: 协调制定和实施老年教育法规和规划;督促落实开展老年教育的必需经费,负责对各类老年学校综合统筹、协调和管理;负责大、中、小学生尊老敬老的德育教学和社会实践;充分发挥教育部门人才和场地的优势,为开展老年教育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 联系人:马良福 电话:62563010-449 地址:陕西北路500号 邮编:200041
市体育局: 积极发展老年体育事业;指导、协调区县开展科学健康的老年人体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体育场(馆)的优势,为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 联系人:李伟听 电话:63275330-2901 63278306(传真) 地址:南京西路150号 邮编:200003
市人事局: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退休政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含正处级)以下退休干部和职工的管理工作;接待和调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 联系人:王 方 电话:64311675(传真) 地址:高安路19号 邮编:200031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制定和实施本市城镇职工和农村养老保险法规和政策;负责养老等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争议处理、监督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市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工作和无归口管理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工作;制定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 联系人:高延平 电话:63650146 63682288(传真) 地址:南外滩中山南路865号 邮编:200011
市财政局: 编制与老龄事业发展及老年人社会保障相配套的财政预算,解决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 联系人:张 惕 电话:63219610-3206 63217052(传真) 地址:九江路60号 邮编:200002
市公安局: 受理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所提出的控告、申诉;依法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范红伟 电话:24023348 地址:福州路185号 邮编:200002
市司法局: 负责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涉老法律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联系人:李羚生 电话:64748800-5401 64743012 地址:吴兴路225号 邮编:200030
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文明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帮助和指导基层社区开展老年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局属公益性文娱场所的作用,为开展老年人文化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协调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等广播影视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反映老年人的生活,宣传敬老爱老的先进典型,对各种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进行舆论监督。督促协调市级广播电视机构,开设和办好老年节目。 联系人:王小明 电话:53088177-6212 地址:北京东路2号 邮编:200002
市卫生局: 制定和实施本市老年医疗、保健服务制度和措施;组织开展社区老年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工作;进行老年健康教育宣传,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和预防疾病的能力。 联系人:毛春芳 电话:63212410-基卫处 63290915 地址:汉口路223号 邮编:200002
市医保局: 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医疗保险制度,做好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在制订和实施医疗保险办法和有关政策中,对离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针对老年人医疗保险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联系人:张金康 电话:63255923(传真) 地址:江西中路246号 邮编:200002
市工商局: 积极扶持有关部门创办老龄经济实体,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发挥一技之长,为社会再作贡献;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研制、开发、生产适合老年人需要的产品,满足广大老年人的特殊消费需求;严格执行有关市场管理法规,查处和打击假冒伪劣的老年用品,切实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各级个体协会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个体工商业者积极开展助老帮困活动。 联系人:田长河 电话:54236667 地址:肇嘉浜路301号 邮编:200032
市总工会: 做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接待和调处退休职工的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联系人:朱国庆 电话:63214973 63297267(传真) 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 邮编:200002
团市委: 对青少年进行增强敬老养老意识的道德教育,组织青少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助老帮困的社会实践。 联系人:朱勤皓 电话:62476177 62471323(传真) 地址:陕西南路30号 邮编:200040
市妇联: 加强对妇女、儿童尊老敬老意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敬老家庭、好婆媳等形式多样的评选表彰活动;积极维护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姚莲菊 电话:64330001-6325 64374544(传真) 地址:天平路245号 邮编:200030
解放日报、文汇新民集团: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人口老龄化的宣传教育和理论探讨;宣传和表彰老年人和老年工作者的先进典型;加强对老年人的教育和引导,推动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和办好适应老年人需要的老年专栏文章。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有关老龄工作的宣传报道。 解放日报联系方法 联系人:沈国芳 电话:63521111-1514 地址:汉口路300号 邮编: 200001 文汇新民集团联系方法 联系人:恽甫铭 电话:52921096 52920374(传真) 地址:威海路755号 邮编:2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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