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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出版的关于如何写遗嘱的书籍 |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意外,交通事故、自然灾难……每天都会夺去很多人的生命。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就超过了50万。在我们的近邻日本,据统计,每年大约有1.4万人死于意外。在我们计划未来的时候,是否想过立下遗嘱为身后事作一个妥善的安排呢?遗嘱小则是一部“家庭宪法”,大则体现了对社会、对人类的责任。根据资料,现存世界上考古发现的最早的遗嘱是一个埃及人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立下的。从那时到现在,4500多年过去了,立遗嘱在西方国家已经相当普遍。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财富的不断积累,东方人的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
对遗嘱的态度表现出文化背景差异
不同民族对遗嘱态度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文化背景的差异。在美国的华人社会,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立遗嘱往往被认为是不吉利。但正是这看似不吉利的举动,能够保证在这个变化莫测的世界上,给自己和亲人一个万全的交代。不久前,中国留学生小山(化名)突然病故,没有留下遗嘱,他的积蓄被法院监管。他的父母不得不通过律师取回遗产,不但要承担不菲的律师费用,还要面对异常繁琐的手续。如果小山留有遗嘱,他的父母就可以很快得到遗产。
过去,日本人对遗嘱都比较反感,认为不吉利,所以很少有人立遗嘱。按照日本的传统,老人过世后财产大部分归长子,丧事也由长子操办,其他子女只分得小部分遗产。根据日本的法律,老人过世后,如果没有立遗嘱,其健在的配偶可以获得一半财产,其他的分给子女。近年来,一些子女要求多分得财产,不少家庭采用了平均分配的方法。有一些老人虽有自己的想法,不想把遗产分给子女,而想留给朋友或者其他亲戚。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指导,没有留下遗嘱,致使很多问题纠缠不清。
去年5月末,日本著名的相扑力士花田满去世。他的两个儿子——长子若花田与次子贵花田围绕着花田满留下的巨额遗产上演了一场争夺战,日本媒体争相跟踪报道。兄弟相争最重要的焦点之一就是贵花田对兄长的遗产继承表示异议,但是又不知道父亲的遗嘱是否存在。尽管这件事到最后也没有定论,却在日本国内引起了一场关于遗嘱的大讨论。
据报道,遗产分配问题已经成为日本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据有关部门200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5040万个家庭中,有170万个家庭是资产超过1亿日元的老年人家庭,不少子女为争夺遗产反目成仇。老年人希望通过立遗嘱解决身后事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因此,遗嘱指南类书籍在日本很流行,在东京最大的书店之一八重洲书本中心,与遗嘱有关的图书就有101种。其中,一位73岁老人写的一本名为《让我们来写遗嘱吧》的书在日本最为畅销。该书售价为每本1575日元,包装精美,里面都是卡通人物,字很大,语句简单,方便阅读。书里解答的问题比较全面,包括立遗嘱用什么纸最合适,遗嘱写好后应该放在哪里等,简单而实用。除了关于立遗嘱的书外,日本还有一份《遗产时报》,专门帮老人解决遗产问题。日本的报刊也常常会开设一些专栏,由律师亲自提供关于遗嘱的法律知识。
立遗嘱体现责任感
在西方,立遗嘱已十分普遍。许多美国人和加拿大人在孩子刚出生时就立好遗嘱,因为一份遗嘱不仅牵涉到孩子的抚养问题,还牵涉到很复杂的税务问题。记者的美国朋友艾斯特夫妇的动机和考虑很具有代表性。艾斯特夫妇都是某跨国公司的高级职员,收入颇丰,表面美满的生活却有一丝隐忧。他们是典型的晚婚晚育夫妇,两人年过四十才生了一个儿子。不幸的是,他们的独生子患有孤独症,这种病症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虽然美国相关的福利措施比较健全,国家可以承担起孩子18岁以后的生活,可是艾斯特夫妇的健康状况并不很理想。他们在跨国公司工作,经常要飞到海外处理业务,在旅途中发生不测也是有可能的。他们很担心,他们有可能在孩子满18岁前去世。如果夫妇两人没有遗嘱,按照法律规定,他们的儿子和艾斯特夫人的父亲都可以继承遗产,而且她父亲还很有可能被指定为孩子的监护人。不过艾斯特夫人不希望这样的情况发生,因为她父亲酗酒成性,人品不佳。于是夫妇两人在遗嘱中指明,将孩子的监护权委托给一位他们信任的教会学校老师,并把遗产分给儿子和这位老师。
其实,从一个人的遗嘱里不仅可以看出他对家人、亲朋的关心和爱护,甚至能看出他对国家、对社会、对人类的责任感。世界超级富豪比尔·盖茨早在2003年就立下遗嘱,几乎将其近500亿美元的财产全部捐献给社会,只给自己的孩子留下3000万美元和价值1亿美元的豪宅。世界第二富豪巴菲特也立下遗嘱将其99%的财产捐出,用来资助贫困学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研究等。
外国人立遗嘱都有哪些规定
瑞典在遗嘱订立、生效和执行方面的法律体系已颇为完善,不仅有《家庭法》、《继承法》、《税法》等国内法,而且还参加了数项解决遗嘱或继承方面法律冲突的国际条约,从各方面保证遗嘱的效力和执行。瑞典对立遗嘱的规定非常详细,比如要求立遗嘱者需年满18岁,而且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见证人。立遗嘱者要当着见证人的面签署遗嘱,或者在签署后,在同一时间向两个见证人出示。虽然法律也允许在紧急情况下以变通方式立遗嘱,例如订立口头遗嘱,或者无人在场的情况下,亲笔书写并签署遗嘱。但同时还规定,如果在三个月内,可以以正常方式订立遗嘱,那么非常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或亲笔遗嘱则属无效。另外,尽管人们在订立遗嘱后并不需要进行特别登记,但如果法院发现遗嘱未能满足法定形式要求,或立遗嘱人精神受到了影响,那么遗嘱也可被宣布无效。
在美国,遗嘱是社会生活中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因为它是用来保障个人的私有财产权。美国人立遗嘱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遗嘱要写在一份不会褪色的文件上;其次,需要注明遗嘱的执行人,执行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机构(比如银行、律师事务所等);第三,遗嘱必须在至少两名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才能生效;此外,如果遗嘱牵涉到未成年人,还需要为未成年人指定一位监护人。现在很多美国的律师事务所都有协助当事人制定遗嘱的服务,遗嘱一般在律师事务所签署,经律师公证、立遗嘱人签署后立即生效。遗嘱会被存放在安全而保密的地方,比如银行的私人保险箱内。如果遗嘱需要修改,就要重复上述程序。至于立遗嘱人的年龄,各州的规定不同,大部分要求立遗嘱人年龄不低于18岁,也有个别州定为16岁或14岁。
在法国,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服务做得很到位,它们的网站上都有很多关于遗嘱的实用信息,关于遗嘱如何订立解释得简单明了。公民想了解跟遗嘱有关的事情,只需上网搜一下就可以搞得很清楚。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都可以立遗嘱。法国人立遗嘱主要有3种形式:自书遗嘱(手写),公证遗嘱(直接在公证处打印签字生效,大多数人都采用这个方式)和密封遗嘱(立遗嘱人想让遗嘱内容保密,可通过公证机关订立此类遗嘱)。当然,立完遗嘱的公民也可以随时根据情况自由修改或者撤回遗嘱,先前所立遗嘱将自动作废。未立遗嘱的自然人去世后,其财产按《民法》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夫妻不能共立一份遗嘱,即便给子女遗产也要每人单独立;同居者有权获得遗产。当然,不管采用哪种形式,为了防止遗嘱丢失,法国人一般都把它放到公证处并登记入案。
日本的遗嘱主要分为3类:一种是自书遗嘱,立这种遗嘱不需要证人;第二种是公证遗嘱,这种遗嘱需要有两位以上公证人员在场才能有效;第三种是秘密遗嘱,这也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立遗嘱人需委托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根据财产的多少支付不同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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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出版的关于如何写遗嘱的书籍 |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意外,交通事故、自然灾难……每天都会夺去很多人的生命。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就超过了50万。在我们的近邻日本,据统计,每年大约有1.4万人死于意外。在我们计划未来的时候,是否想过立下遗嘱为身后事作一个妥善的安排呢?遗嘱小则是一部“家庭宪法”,大则体现了对社会、对人类的责任。根据资料,现存世界上考古发现的最早的遗嘱是一个埃及人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立下的。从那时到现在,4500多年过去了,立遗嘱在西方国家已经相当普遍。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财富的不断积累,东方人的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
对遗嘱的态度表现出文化背景差异
不同民族对遗嘱态度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文化背景的差异。在美国的华人社会,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立遗嘱往往被认为是不吉利。但正是这看似不吉利的举动,能够保证在这个变化莫测的世界上,给自己和亲人一个万全的交代。不久前,中国留学生小山(化名)突然病故,没有留下遗嘱,他的积蓄被法院监管。他的父母不得不通过律师取回遗产,不但要承担不菲的律师费用,还要面对异常繁琐的手续。如果小山留有遗嘱,他的父母就可以很快得到遗产。
过去,日本人对遗嘱都比较反感,认为不吉利,所以很少有人立遗嘱。按照日本的传统,老人过世后财产大部分归长子,丧事也由长子操办,其他子女只分得小部分遗产。根据日本的法律,老人过世后,如果没有立遗嘱,其健在的配偶可以获得一半财产,其他的分给子女。近年来,一些子女要求多分得财产,不少家庭采用了平均分配的方法。有一些老人虽有自己的想法,不想把遗产分给子女,而想留给朋友或者其他亲戚。但由于没有具体的指导,没有留下遗嘱,致使很多问题纠缠不清。
去年5月末,日本著名的相扑力士花田满去世。他的两个儿子——长子若花田与次子贵花田围绕着花田满留下的巨额遗产上演了一场争夺战,日本媒体争相跟踪报道。兄弟相争最重要的焦点之一就是贵花田对兄长的遗产继承表示异议,但是又不知道父亲的遗嘱是否存在。尽管这件事到最后也没有定论,却在日本国内引起了一场关于遗嘱的大讨论。
据报道,遗产分配问题已经成为日本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据有关部门200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5040万个家庭中,有170万个家庭是资产超过1亿日元的老年人家庭,不少子女为争夺遗产反目成仇。老年人希望通过立遗嘱解决身后事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因此,遗嘱指南类书籍在日本很流行,在东京最大的书店之一八重洲书本中心,与遗嘱有关的图书就有101种。其中,一位73岁老人写的一本名为《让我们来写遗嘱吧》的书在日本最为畅销。该书售价为每本1575日元,包装精美,里面都是卡通人物,字很大,语句简单,方便阅读。书里解答的问题比较全面,包括立遗嘱用什么纸最合适,遗嘱写好后应该放在哪里等,简单而实用。除了关于立遗嘱的书外,日本还有一份《遗产时报》,专门帮老人解决遗产问题。日本的报刊也常常会开设一些专栏,由律师亲自提供关于遗嘱的法律知识。
立遗嘱体现责任感
在西方,立遗嘱已十分普遍。许多美国人和加拿大人在孩子刚出生时就立好遗嘱,因为一份遗嘱不仅牵涉到孩子的抚养问题,还牵涉到很复杂的税务问题。记者的美国朋友艾斯特夫妇的动机和考虑很具有代表性。艾斯特夫妇都是某跨国公司的高级职员,收入颇丰,表面美满的生活却有一丝隐忧。他们是典型的晚婚晚育夫妇,两人年过四十才生了一个儿子。不幸的是,他们的独生子患有孤独症,这种病症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虽然美国相关的福利措施比较健全,国家可以承担起孩子18岁以后的生活,可是艾斯特夫妇的健康状况并不很理想。他们在跨国公司工作,经常要飞到海外处理业务,在旅途中发生不测也是有可能的。他们很担心,他们有可能在孩子满18岁前去世。如果夫妇两人没有遗嘱,按照法律规定,他们的儿子和艾斯特夫人的父亲都可以继承遗产,而且她父亲还很有可能被指定为孩子的监护人。不过艾斯特夫人不希望这样的情况发生,因为她父亲酗酒成性,人品不佳。于是夫妇两人在遗嘱中指明,将孩子的监护权委托给一位他们信任的教会学校老师,并把遗产分给儿子和这位老师。
其实,从一个人的遗嘱里不仅可以看出他对家人、亲朋的关心和爱护,甚至能看出他对国家、对社会、对人类的责任感。世界超级富豪比尔·盖茨早在2003年就立下遗嘱,几乎将其近500亿美元的财产全部捐献给社会,只给自己的孩子留下3000万美元和价值1亿美元的豪宅。世界第二富豪巴菲特也立下遗嘱将其99%的财产捐出,用来资助贫困学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研究等。
外国人立遗嘱都有哪些规定
瑞典在遗嘱订立、生效和执行方面的法律体系已颇为完善,不仅有《家庭法》、《继承法》、《税法》等国内法,而且还参加了数项解决遗嘱或继承方面法律冲突的国际条约,从各方面保证遗嘱的效力和执行。瑞典对立遗嘱的规定非常详细,比如要求立遗嘱者需年满18岁,而且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见证人。立遗嘱者要当着见证人的面签署遗嘱,或者在签署后,在同一时间向两个见证人出示。虽然法律也允许在紧急情况下以变通方式立遗嘱,例如订立口头遗嘱,或者无人在场的情况下,亲笔书写并签署遗嘱。但同时还规定,如果在三个月内,可以以正常方式订立遗嘱,那么非常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或亲笔遗嘱则属无效。另外,尽管人们在订立遗嘱后并不需要进行特别登记,但如果法院发现遗嘱未能满足法定形式要求,或立遗嘱人精神受到了影响,那么遗嘱也可被宣布无效。
在美国,遗嘱是社会生活中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因为它是用来保障个人的私有财产权。美国人立遗嘱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遗嘱要写在一份不会褪色的文件上;其次,需要注明遗嘱的执行人,执行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机构(比如银行、律师事务所等);第三,遗嘱必须在至少两名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才能生效;此外,如果遗嘱牵涉到未成年人,还需要为未成年人指定一位监护人。现在很多美国的律师事务所都有协助当事人制定遗嘱的服务,遗嘱一般在律师事务所签署,经律师公证、立遗嘱人签署后立即生效。遗嘱会被存放在安全而保密的地方,比如银行的私人保险箱内。如果遗嘱需要修改,就要重复上述程序。至于立遗嘱人的年龄,各州的规定不同,大部分要求立遗嘱人年龄不低于18岁,也有个别州定为16岁或14岁。
在法国,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服务做得很到位,它们的网站上都有很多关于遗嘱的实用信息,关于遗嘱如何订立解释得简单明了。公民想了解跟遗嘱有关的事情,只需上网搜一下就可以搞得很清楚。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都可以立遗嘱。法国人立遗嘱主要有3种形式:自书遗嘱(手写),公证遗嘱(直接在公证处打印签字生效,大多数人都采用这个方式)和密封遗嘱(立遗嘱人想让遗嘱内容保密,可通过公证机关订立此类遗嘱)。当然,立完遗嘱的公民也可以随时根据情况自由修改或者撤回遗嘱,先前所立遗嘱将自动作废。未立遗嘱的自然人去世后,其财产按《民法》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夫妻不能共立一份遗嘱,即便给子女遗产也要每人单独立;同居者有权获得遗产。当然,不管采用哪种形式,为了防止遗嘱丢失,法国人一般都把它放到公证处并登记入案。
日本的遗嘱主要分为3类:一种是自书遗嘱,立这种遗嘱不需要证人;第二种是公证遗嘱,这种遗嘱需要有两位以上公证人员在场才能有效;第三种是秘密遗嘱,这也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立遗嘱人需委托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根据财产的多少支付不同的费用。
环球时报驻瑞典特派记者 雷 达
来源:http://world.people.com.cn/GB/1030/43588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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