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关于地震“三孤”人员收养安置问题的答问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 10:21:23 |
|
| |
问:现在人们对孤儿问题比较关注,但如何妥善安排地震造成的孤老、孤残人员的生活呢?
答:对于地震造成的孤老、孤残人员,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投入,兴建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提高生活保障的标准和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孤老、孤残人员,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捐资定向资助他们生活的同时,大力推行亲属赡养,积极探索社会人士爱心赡养,签订赡养协议,使孤老、孤残人员也享受到家庭温暖。
问:地震对“三孤”人员造成的心理伤害很大,如何做好对他们的心理抚慰工作?
答:开展“三孤”人员心理抚慰,是做好“三孤”人员救助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已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已开始组织社会工作和儿童心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开展对“三孤”人员的心理抚慰。目前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仍是最急迫的任务,希望有关组织和专业工作者、爱心人士,要有序组织,不要盲目前往,以减轻灾区的接待压力,避免给自己的出行带来不便。
http://www.gov.cn/gzdt/2008-05/24/content_991520.htm
|
| 老龄新闻录入:老龄网 责任编辑:老龄网
|
|
上一篇老龄新闻: 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下一篇老龄新闻: 请多关注灾区的孤老和孤残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