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居家养老14万老人享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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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玉慧 文章来源:竞报 2007-4-10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4 20:1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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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玉慧报道 今年下半年,本市有望出台《本市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法》,届时,预计将有14万老年人可以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昨天,市民政局福利处副处长魏小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在家就可以享受到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服务。

本市99%老年人在家养老 魏小彪介绍,本市户籍人口中登记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02万人,而截止到目前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有2万余人,“通过养老机构养老的人只占到1%,而99%的人都是在家养老,这可能是跟老年人不愿离开自己长期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有关。” 据了解,本市有80%以上的北京老人尤其是空巢老人希望能居家养老,市政协委员也曾建议政府要加大社区养老服务投入,整合社区闲置资源,让老人在家中安度晚年。 “2005年本市开始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首先在西城区开始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魏小彪表示,“在总结了月坛街道无围墙敬老院模式和德胜街道依托敬老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并在全市推广后,取得的效果很好,所以今年政策出台后将在全市推广居家养老的模式。”
四类老人享居家养老补贴 魏小彪副处长透露,今年下半年将要出台的养老补贴办法主要是针对四种老年人,即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城乡低保户;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城乡散居老人、三无对象和五保户;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而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80%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老人;具有特殊贡献的市级以上劳模、归国华侨老人,和80至89周岁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9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 “这部分老人每月获得的补贴最低50元,最高为250元。”魏副处长表示,补贴是以服务券的形式发放,老人拿到服务券后可以找专门的服务人员或服务单位来购买自己需要的服务,比如医疗服务或生活照料等,然后服务单位可以拿着服务券到民政部门去兑换现金。“这些服务单位要通过招标选择,由政府监督。将来有服务要求可通过在居委会或街道来联系提供养老服务的专门机构。”
五年增加12000余张床位
“虽然本市从2005年开始探索居家养老模式,并将在全市扩大这种模式,但养老服务机构还是不能被取代的,居家养老适合身体比较好的老人,而养老服务机构则适合生活自理不便的老年人。”魏小彪介绍,机构养老是本市传统的一种养老方式,本市要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
截止到2006年,北京市拥有养老服务机构330所,总床位35771张,入住老人18867名,全市平均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1.8张,五年来年均增长2400张,增长率为13.5%。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总入住率达到了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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