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对父母再婚视为不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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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2004-10-22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5 23:2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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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评选“十大敬老之星”首次将“尊重理解再婚父母”单列为一项标准。
当前绝大多数子女“不主动关心”老年父母再婚。最新的一项全国性调查表明: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无配偶的达35%,有再婚意愿的达37.6%,付诸行动的只有6.9%,然而再婚后的离婚率却高达70%~80%。
老人再婚后的离婚率高,多是因老人再婚后共同财产纠纷、子女与再婚老人难相处等问题导致的。
据广东省老龄委有关人士介绍,“尊重理解再婚父母”首次作为敬老评选标准单项列出并予以表彰,以此明确倡导全社会尊重和理解再婚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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