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长清有区实行“惠老医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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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海中水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2 17: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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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卫生部等21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年”活动,济南市长清区“惠老医疗工程”于近日正式启动。长清区人民医院、长清区中医医院为我区“惠老医疗工程”定点单位,对全区老年人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来院就医、查体给予以下优惠: 1、门诊:实行“四免、六减”优惠政策 四免:即免收专家挂号费(挂普通门诊号)、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急诊观察床位费。 六减:即心电图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B超检查费、血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费、放射透视检查费减免20%,药品费减免5%。 2、病房:实行“五免、八减”优惠政策。 五免:住院空调费、住院取暖费、血液常规检查费、尿液常规检查费、大便常规检查费。 八减:X线透视费、心电图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B超检查费、血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费、血葡萄糖测定费、肾功能检查费减免20%,药品费减免5%。 3、来院就诊、交款、取药优先。 4、贫困老年人住家庭病床者免出诊费。 5、对百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免费体检。 6、对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老年人集体查体者,给予50%的优惠。 为保证这一工程的顺利实施,长清区老龄办分别与两家医院签订了协议书,并要求对惠老医疗项目原收费标准、优惠幅度、实际收费额度予以公示。区老龄办还在全区每个村(居)配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图释》宣传挂图,并宣传了“惠老医疗工程”的内容,接受监督,促进了优待政策的落实。 (济南市长清区老龄办 王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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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龄新闻录入:海中水 责任编辑:老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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