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提高老年农民养老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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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老年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8 13:4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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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为进一步提高老年农民养老保障水平,从2007年1月1日起,对本市农村常住户籍、年满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市政府办公厅已于最近转发了由市农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制订的《关于调整本市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标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本市对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最低标准始于2004年9月,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进一步关心农民尤其是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当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农委等四部门关于提高本市老年农民养老水平的实施意见。从2004年1月1日起,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的农业人员,每人每月实际领取养老金低于75元的一律提高到75元。这一政策通过市、区县、乡镇财政予以补贴,不仅将无保障的老年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将“农保”中老年农民月养老金低于75元的提高到75元。这一政策实行以来,2004年、2005年、2006年分别惠及30万、26万、24万老年农民。享受人数中占大部分的是无保老人,比如去年的24.2万人中包括了6.8万名农保养老人员和17.4万名无保老年农民。 调整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标准是今年本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注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让老年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措施,也会受到老年农民的普遍欢迎。
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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