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独生子女户 政府助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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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老年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5 10:2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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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人口计生委获悉,本市在12个农口区县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地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年满60周岁后,政府每年发给每人600元的奖励扶助金。2006年,本市有6000名农村老年人从政府手中领到养老钱。 为了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水平,本市静海县实施了老有所养工程,设立专项扶助资金,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年满50周岁的夫妇实行社会保险补助。对女孩户父母60岁以上的实行养老金制,开展女孩户老人临终、善后服务,使无儿家庭老有所养。 武清区推行了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帮助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女儿户家庭发展经济,提高了女儿养老的积极性和供养水平。自1992年开始为全区符合“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条件的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5729例,投保总金额658.88万元。 (傅殿贵) 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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