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山“司法救助”惠顾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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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老年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7 15:2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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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山县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其中,“对生活困难或诉讼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其施行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和人身安全保障。努力构建覆盖城乡,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县每年涉老案件都有数十起,而且逐年上升。其中以赡养纠纷、财产纠纷占据多数,还有许多困难老人因生活贫困而交不起各种诉讼费、执行费和律师费等费用;只能以来信、来访的方式奔波于各职能部门寻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年人是困难群体中最弱的组成部分。 出台了“司法救助工作”要求人民法院做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诉讼、执行费用的缓、减、免交工作,认真落实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和劳动报酬等案件先于执行的规定,积极开展对申请执行人的困难救助工作。检察机关要积极做好涉检案件当事人的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对属于援助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对生活困难的鉴定申请人要酌情减免或缓交有关收费。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支持并共同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对困难老人来说,有了“司法救助工作”提高了老人生活的勇气和战胜困难的信心。
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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