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和谐社会不应忽视老年妇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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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老龄研究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5 10:4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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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应忽视老年妇女这一困难群体,应给予她们更多的社会保障”。在10月17日清华大学老年学研究中心举办的“老年保障和社会性别平等”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们为老年妇女发出了强烈的呼吁,希望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她们也能得到保障,享受到和谐美好。 研讨会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全国妇女研究所以及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的专家学者,从老年女性的心理状况、经济状况,丧偶老年妇女的生活状况、权益保护,以及养老金分配中的性别利益等方面,阐述了我国老年社会保障水平处于低阶段所面临的社会公平和性别平等等问题的研究成果。 与会者认为,中国老年问题的核心是女性老年问题。由于历史与传统等原因,中国老年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都处于较低的地位,因此她们在经济、心理、赡养与法律保护等方面也处于劣势。在促进性别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的过程中,建立广泛的社会养老金制度和遗属养老金制度应成为主要方向和目标,这也是和谐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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