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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
作者: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文章来源: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21:47:06

 

(本文为2006年12月20日至21日北京市老龄办和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联合召开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主题报告)

 

同世界很多进入老龄化的国家和地区一样,北京市也面对着越来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如何应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特别是如何应对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和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而带来的养老问题,确保老年人能够在家获得有质量的晚年生活,成为需要我们重点探索和研究的课题。根据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我们提出“构建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来应对未来养老社会化的压力和困难。本文将就我市居家养老的背景、现状,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居家养老的背景

(一)北京市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1.老年人口增长速度高于全市总人口增长速度,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北京市1990年进入人口结构老年型城市,15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1990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9.4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0.1%2000年为170.2万人,占12.5%2005年底,全市常住老年人口224.3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4.6%

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比,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2000-2005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了54.1万,年均增长率为5.7%,而同期总人口增加了156万,年均增长率为2.2%

预计到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50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2%。之后,我市将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阶段,预计到2020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将达到350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9%

1  1990-2005年北京市老年人口和总人口的增长变化

 

60岁及以上

65岁及以上

总人口

增长数

(万人)

年均增长

率(%

增长数

(万人)

年均增长

率(%

增长数

(万人)

年均增长

率(%

1990-2000

60.8

4.5

46.1

5.3

300

2.5

2000-2005

54.1

5.7

50.5

7.5

156

2.2

2.老年人口以低龄老年人口为主,高龄化趋势明显

2005年底,70岁以下的低龄老年人口120万,占全部老年人口的54%70-79岁占36.5%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21.5万,占老年人口的9.6%,比2000年时的13.2万(占老年人口的7.7%)增加了8.3万,年均增长率为10.2%,快于同期总体老年人口5.7%的年均增长率。居民的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增长,2005年为80.09岁,比2000年提高了3.39岁。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的高龄化趋势将日益明显。据预测,2010年和2015年北京市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重将分别达到12.7%13.5%

1  北京市80岁及以上年龄段老年人口比重(%

北京市80岁及以上年龄段老年人口比重

3.纯老年人家庭户比例增长快,老年人家庭户规模以两人户为主

北京市家庭户规模在不断缩小,核心家庭比例上升,纯老年人家庭户不断增多的趋势明显。2005年,北京市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为151.2万户,占全市家庭户的28.8%。与2000年相比,老年人家庭户增加了34万户,占全市家庭户(524.9万户)的比例上升了0.2%。纯老年人家庭户(包括单身老人户和只有一对老夫妇的户)共50.4万户,占老年人家庭户的33.3%,这一比例与2000年的31.5万户,所占比例26.8%相比,上升幅度较大。老年人家庭户规模以两人户为主,占总体的37.1%

今后几年,北京市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将陆续步入老年。“少子老龄化”的严峻态势,使北京市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问题将更为突出。

4.总人口抚养比下降,人口结构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红利期”

在老龄化加速的同时,少儿人口规模不断减小。北京市0-14岁少儿人口数从2000年的187.8万下降到2005年的157万,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13.6%下降到2005年的10.2%

2005年,北京市总人口抚养比为33%,少儿人口抚养比为13.6%,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9.4%2000年到2005年,每百名劳动年龄人口少负担了4.7个少儿人口,同时增加负担了2.8个老年人口。这意味着在少儿人口抚养比不断下降、老年人口抚养比逐年上升的同时,总抚养比也在下降,我市的人口结构正处于“人口红利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是我们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最佳准备期。

2  2000-2005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指数及变动情况

年份

人口数(万人)

年龄构成指数(%

合计

0-14

15-59

60

及以上

总负担

系数

少儿人口

抚养系数

老年人口

抚养系数

2000

1382

187.8

1024

170.2

35.0

18.3

16.6

2005

1538

157

1156.7

224.3

33.0

13.6

19.4

(二)老年人养老状况及养老服务需求

1.我市老年人的养老方式选择

2005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为224.3万,其中入住养老院的人数约为1.7万人[1],约占全市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0.8%,也就是说99.2%的老年人是在家养老的。而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13所,总床位30267张,每百名老人仅拥有床位1.3张。预计到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50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2%。按照《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安排,届时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将达到5万张,百名老人拥有床位不过2张。也就是说,即便这些床位全住满,也只有2%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机构养老服务。根据2000年机构养老在老年人口中的估算比例显示机构养老比例最高的国家荷兰也不过是8.8%,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是5%7%。经验表明,仅靠兴建养老机构是不能解决绝大多数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全市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必将依赖于家庭和社区。

另一方面,从老年人的养老意愿来看,大多数老年人也不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2005年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方式调查显示,只有12.6%的老年人表示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而这些老年人中,选择去养老机构的首要原因是因子女工作繁忙不愿意拖累子女,另有半数以上的表示在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时才去养老机构养老,可见在养老机构养老是这些老年人迫不得已的选择。

据不完全统计,美国老人95%在家养老,日本为96.9%。这是因为养老不单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除了给老年人以生活上的保障外,还要给他们以家庭的温馨。家庭是建立在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群体,它是老年人感情和精神的重要支柱,生活的主要场所,它给予老年人的亲切照顾,是其他任何机构所无法代替的。可见,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仅靠机构养老很难完成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受家庭养老传统影响较深的发展中国家,老年人现实的和理想的养老方式的首选就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在家庭中安享晚年。

2.我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近年来,随着社区管理的完善和社区医疗服务的发展,社区服务开始走进老年人的生活,但目前提供的服务还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特别是照料和医疗方面的需求,是老年人在家养老最需要的。有调查显示,北京市约有6.2%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2]11.9%的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照料[3]。今后随着纯老年人家庭的逐年增加,高龄、病残老年人的不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弱化,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增强,这个缺口也将越来越大。

根据2005年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方式调查显示,老年人对社区医疗服务需求最高,92.9%的老年人表示需要。其次是应急呼叫服务,有78.5%表示需要。对于托老服务、家政服务、护理保健服务,超过70%的老年人认为必要。而与高需求相对应的是老年人对于这些服务的低使用率,除使用社区医疗服务的老年人较多,达61.5%,其他如托老服务、家政服务、护理保健服务和应急呼叫服务的使用率都只有7.8%25.9%25%18%。可见,目前我们提供的社区服务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3  北京市老年人对社区现有服务的评价和需求情况

   

社区医疗

服务

托老

服务

家政

服务

护理保健

服务

应急呼叫

服务

认识程度

知道

78.6

18.1

38.6

22

19.5

不知道

21.4

81.9

61.4

78

80.5

使用情况

常用

33.3

3.7

13.1

6.6

3.8